摘要:“夫物或乃是而然,或是而不然;或不是而然;或一周而一不周;或一是而一不是也...”,这部分是《小取》篇第二节。可以看作第一节比附方法进一步地具体运用。运用在《经上》所属修缮状态焦点位置处所上。作为《经上》焦点位置处所是一个怎样修身状态?那就是焦点位置处所内外循环比附活动修身历程——“最字事件历程”,是处于“(单纯)《大取》”修身格局、方法和“(单纯)《小取》”修身格局、方法交替主导状态。这种“《大取》”和“《小取》”格局、方法交替主导之内外循环比附活动历程,可以作为单纯“《大取》”和单纯“《小取》”格局、修身方法各自主导之间一种过度状态。就此过渡状态“内外循环比附活动历程”作为焦点位置处所一个完整修身事件历程基本“名学表达”特质来看,可以有两种基本名学表达状况。1、“大取”遍及活动具足之内外比附活动直接给予来表达,表达在《大取》篇中谓之以“其类在...”之“...”这个描述事件体验——内外循环比附活动中。例如“义:利也”“仁:体爱也”“兼:分于兼也”等等,都是以“大取遍及活动充盈和沉淀”从内向外比附活动体验来直接表达的,就其比附活动名学表达基本特质而言,当以“《大取》”遍及活动主导,“《小取》”活动主客体内容只能涵容其中,在名学表达具体方式中缺乏独立性——“《小取》”比附活动主客体内容彰显不足,无法明确地呈现出清晰、明白的“比附关系”,乃至无法以其“比附关系”掣肘住焦点位置处所内外循环比附活动历程,这种情况下唯有以“《大取》”遍及活动方式来表达,就其基本名学表达特质来说,没有清晰明确“比附关系”载体!就只有《大取》修身活动内容之“内外比附活动体验”内容。2、“小取”内外比附活动内容直接给予来表达。“《小取》”修身格局、方法主导下“内外循环比附活动”历程,其“《大取》”活动必然会受到“相对遮蔽-隐藏”,就该“内外比附活动”之“最字事件”所具足的描述事件而言,直接给予出了相对清晰明白“物象-像”,展示出相对清晰明白的“比附关系”于其主客体活动内容中。例“圆:一中同长也”。它给予出了“一中点”和对应的“长度”两个物象-像。我们直接按照焦点位置处所上“中心”和“同长”展开比附活动体验,就可以产生出相应的“圆”的描述活动体验。而且这个比附活动过程中始终当以“《小取》”格局、修身具足主客体活动内容为主导,同时也需要“《大取》”遍及活动充盈、沉淀来辅助。

明确了《经上》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内外循环比附活动”历程二种基本名学修身状态后,《经上》全篇的就可以理解为墨家对于任意焦点位置处所,按照“焦点位置处所名象:内外循环比附活动历程事件——最字事件”这样辞句格式,予以名学修身方法上的定义(难以理解的话,大家可以直接关联亚里士多德“属种差”这个公式)。《经上》这种对焦点位置处所定义格式,按照今天现代逻辑方法去理解,是理解不了的。我们唯有从焦点位置处所修身方法出发,并且还要将此修身方法围绕“内外循环比附事件”为根本展开系统论述,才能真正明确《经上》是如何实现焦点位置处所定义的。墨家之所以给予出这样的特殊定义,深层含义是什么?那就是《经上》定义辞句格式中,给予出名实止境具足之“内外比附活动修身历程”作为大一统社会中最基本名实止境,这个基本学止境经历过定义以后,以其澄明化的“名实活动”具足着的“内外循环比附活动体验内容”,可以“外在引入”的方式“比附”于到任何焦点位置处所中,以此辅助实现当下任何焦点位置处所的修缮。在这个前提下,就可以将《经上》定义的“成熟名实止境”,以外在比附方式,引入到焦点位置处所上去——“引入外在比附活动”在其“引入”活动的最终结果中,需要在信念上去实现焦点位置处所上的修缮,实现当下焦点位置处所“是什么”的判断,以此令任何焦点位置处所都可以通过“是某名实(类)”这个“外在引入比附关系”的夯筑和确立,实现焦点位置处所名学意义上修缮。

因此,《小取》这一小节阐述的核心内容是什么?那就是围绕“引入外在比附”这种特殊的“外在引入比附活动”在展开论述。更具体地说,就是围绕《经上》墨家独特的定义方法给予出的大一统社会组织中“成熟的名实止境”,或者说按照《经上》定义出“名实止境”,墨者对于任何当下焦点位置处所修缮,都可以按照“外在引入比附”方法,及时引入到当下亟待修缮焦点位置处所上,实现焦点位置处所上修缮——这种“外在引入比附”方法所实现的,仅仅是焦点位置处所上名学修身方法意义上修缮。所以,就涉及到的“比附活动”类型来说,总共有三种、1.当下焦点位置处所上先天蕴积而成的,按照名学表达形式上分类,当有“《大取》”内外循环比附修身活动主导和“《小取》”内外循环比附修身活动主导二种。2、外在名实止境名实活动具足的既有的“内外循环比附活动”。3、如何引入后者这个外在的入于前者当下焦点位置处所中——这就是本章要系统论述的“外在引入比附活动”这一特殊比附活动。

我在前面系列文章种论述“基本比附”方法,是围绕焦点位置处所主客体活动内容具足的客体物象-像,和外在名实活动中具足客体物象-像,二者之间“比对”展开的,包括两个次第环节。一者,“比对”客体物象-像。二者,外在名实活动历程“有限实施”。次第于这两个环节交替,最终焦点位置处所“基本比附关系”的夯筑和确立,以此实现焦点位置处所名学意义上修缮。而作为本章节“外在引入比附活动”方法,则具有特殊性,特殊在哪里?有两点。一者,“比对”发生在“内外循环比附活动”修身事件之间。二者、“有限实施”这个环节是以焦点位置处所为中心,交替在“焦点位置处所修身活动”和外在名实活动二者之间。更明白地说,当下焦点位置处所具足的“内外比附活动”和“外在引入名实活动”都必须“有限实施”——归根结底焦点位置处所“内外循环比附活动历程”顺利推进和实施为前提,但凡在这个前提下,作为焦点位置处所“内外循环比附活动历程”遭遇阻碍,就会以“克服阻碍”为依据,发生“外在引入比附”活动——引入大一统社会止境中成熟的“名实止境”具足的“名实活动”,引入的前提就是能缓解当下焦点位置处所修缮活动遭遇阻碍,但凡能够缓解,焦点位置处所上既有的主客体活动中主体就会及时引入,并以此生成相应的临时的比附关系——临时比附关系也可以临时给予出相应的“象”,名学上也能以“是此象”实现出相应比附关系,但这种比附关系在名学上表达,却是以“象之易”来体验为根据而得到的“是此象”的比附关系。墨家通篇将“是此象”谓之以“某活动历程之然”,何者?缘于“象之易”首先是一个“比附活动体验事件”且焦点位置处所上先天比附活动体验历程,此之“象之易”;其次,它在“外在引入比附活动”中之“变易”接受了外在“所引入之名实止境”具足的“名实活动”带来的变易,以此必然会有限度过渡到了“外在名实活动”具足之“象之易”——并以此焦点位置处所“阻碍缓解”而得到推进,实现二者“象之易”直接比附关系,这种比附关系会在接下来焦点位置处所顺利实施进程中遭遇阻碍时间点上反复引入,并持续推动焦点位置处所“阻碍缓解”,反复引入最终结果,就会升华为“能克服当下焦点位置处所修缮活动顺利实施之一切阻碍”信念层次上,并实现修缮目标的层次。在这个意义上,作为焦点位置处所中主客体活动内容之主体验到的“是此象之然”,才能升华为“基本比附关系”。

因此,我们务必抓住,“外在引入比附”方法,是在“比附活动体验”事件中来直接实现的,是在焦点位置处所“象之易”中“缓解阻碍”之内在体验为依据,并由此临时夯筑和确立起来的一种与外在“名实止境具足名实活动”比附关系——是在焦点位置处所“先天内外比附活动体验”推进历程中“内在体验遭遇阻碍”为根据外展进入“名实活动中”的比附,是以“焦点位置处所内外比附活动”内在领会为根据——领会其遭受的当下“阻碍缓解”实现出来的临时比附关系。为何是临时的比附关系?因为这种内在领会为根据夯筑和确立“外在引入比附”,是需要持续、反复领会的,在多次反复中逐步夯筑了一种信念:“依靠这种临时的比附关系,就能彻底实现焦点位置处所的修缮”,临时比附关系才正式升华为基本的比附关系。这种信念意义上实现焦点位置处所修缮,就是名学意义上修缮。

再次强调一下,作为《小取》第二章节,针对《经上》定义给予出一套“成熟名实止境”,如何“外在引入比附”方式“入于”当下焦点位置处所上及时实现其名学意义上修缮?这里的“外在引入比附”方法以其“外在引入”上带给当下焦点位置处所上“内外循环比附活动”事件,会有五种基本状况,分别是“1、白马,马也...此乃是而然者也。”2、“获之事,人也;获事其亲,非事人也。其弟,美人也;爱弟,非爱美人也”3、“夫且读书,非读书...若若是,且夭,非夭,止且夭,寿也。”4、爱人,待周爱人而后为爱人(兼爱)...有乘于马。因为乘马矣逮至不乘马。待周不乘马而后不乘马,而后“不乘马”。5、“居于国,则为居国;有一宅于国,而不为有国。桃之实,桃也;棘之实,非棘也...二马而或白也。非一马而或白”。

关键词:比附;比对;“内外比附活动”(最字事件);描述事件;“外在引入比附”活动;是非

正文

前面系列文章中,我们讲的“基本比附”方法,强调的是“客体物象-像”之间的比附为切入点,需要按照“比对”和“有限实施”两个环节次第来展开论述。而《小取》第二节这里在讲述什么?还是在论述比附方法特殊形态,这就是“外在引入比附”方法。其独特性在于“比附”活动本身,不再是以“比对”作为起点,而是直接进入到了“有限实施”环节所在的“修身事件”本身作为基础展开比附,是“有限实施”这个环节上“比附活动体验事件”之间直接比附。作为“比对”环节反而直接涵容在了“有限实施”环节中,仅仅作为一种手段服务于“有限实施”这个环节。比附方法也因此得到进一步升华。这种升华体现在二个基本层面。一者,任何焦点位置处所内外循环修身方法,进一步地升华为“内外循环比附”修身方法。这种内外循环修身比附活动,不仅先天地具足在任何位置处所上,还同时具足在任何大一统社会止境中任何成熟“名实”止境中。比附活动就直接发生在“当下亟待修缮焦点位置处所具足的先天内外循环事件”和其将要引入的外在名实止境具足的“成熟的名实止境具足之内外循环事件”。二者,“外在引入比附活动”之比附目标,就是将一个成熟的“名实止境具足的成熟内外循环事件”及时引入到焦点位置处所上,以此推进焦点位置处所上修缮活动克服其所遭遇之阻碍并最终在信念上彻底实现焦点位置修缮。这就需要给予出一种特殊的“比附”方法,实现这种“外在引入”。本章节实际上就在系统论述这种特殊“比附”方法,是如何实现“外在引入”,以此借助外在成熟名实止境先天既有的“名实活动”具足的“内外比附活动历程”实施在当下亟待修缮焦点位置处所上,从而催化焦点位置处所修身活动顺利实施。

就“外在引入比附”活动宗旨而言,仍旧是要实现当下亟待焦点位置处所修缮活动顺利实施。就其比附目标而言,则是焦点位置处所既有的“内外循环比附活动”及时引入“外在”的名实止境既有的“名实活动”所具足的外在“内外比附活动”,并在二者之间互相辗转循环促进当下焦点位置处所修身活动能够实现修缮目标。就其二者关系格局而言,当下亟待修缮焦点位置处所“内外循环比附活动”是主体,而其外在引入的名实“内外比附循环活动”当是辅助。就其“引入”活动具足的比附基本特质而言,当是“(焦点)比附活动事件”和“外在引入的名实活动具足之比附活动事件”之间的比附——可谓之以“外在引入比附”,而不是“客体物象-像”之间比附。到底如何比附?但凡焦点位置处所顺利实施进程遭受阻碍——仅仅依靠其先天既有的内外循环比附活动机制无法实现再推进时候,就需要及时转移到“外在”引入的“名实止境”具足的“内外循环”机制中来,借助“外在”的名实止境具足的“内外循环”机制催化作用,间接地推进焦点止境位置处所当下“内外循环比附”活动顺利实施。所以,比附活动主体事件始终是以当下焦点位置处所“内外循环比附活动”顺利实施作为根本,就其“引入”的切入点而言,始终当下焦点止境位置处所主体性内外循环比附活动顺利实施进程中,从其自身无法克服“阻碍”的停滞点切入,切入过程是焦点位置处所主体性比附活动事件能从阻碍状态转入到无阻碍状态中。在反复切入中——反复克服阻碍中,反复推进焦点位置处所修缮活动历程中,主体也就能夯筑起一种借助外在名实活动直接引入机制,就“能克服”当下焦点位置处所遭遇遭遇阻碍的信念;反之,夯筑起“不能克服”所遭遇阻碍的信念,以这样一种信念为基础,夯筑和确立任意焦点位置处所修缮活动基本机制。

再次强调一遍,这种比附活动特殊在哪里?特殊在比附活动本身,不是在主客体活动内容具足“客体物像”的“相近性”作为起点。整个比附活动围绕焦点位置处所实现修缮基本点出发,直接以“有限实施”这个环节上“克服其所遭遇阻碍”作为“外在内外循环比附活动”引入的“切入点”,以其反复切入的结果,最终在“信念”意义上,最终夯筑和确立起焦点位置处所如何实现“其内外循环比附活动”事件顺利实施机制——引入外在“名实”活动具足的“内外循环活动体验”前提下,这样一个围绕焦点位置处所“内外循环比附活动”顺利实施机制为中心展开论述。所以,我们可以将这样“比附”活动总结为如下两个基本环节。

1、基本比附环节(不是“比对”)。在这个比附环节上,作为“小取”焦点位置处所基本比附关系如何确立,不再仅仅从“物象标志相近性”出发予以“比对”,而是直接从其当下亟待修缮焦点位置处所“最字事件顺利实施进程”出发——直接“有限度实施”焦点位置处所内外循环比附活动历程,在其“最字事件顺利实施进程”有限度实施进程中,但凡遭遇的阻碍时间点上,且无法凭着既有的主客体活动内容实现阻碍克服,在这个前提下,作为其既有主客体活动中主体,必然会按照主客体活动历程具足的“象之描述活动事件”——在描述活动内容上及时地引入一个外在的“名实”活动内容,其引入的标准就是,能够及时地辅助克服当下焦点位置处所修缮活动遭遇的阻碍,并以此夯筑和确立起“初步引入”名实止境之间基本比附关系。至于这个比附关系最终成立与否,还要进入到第二环节——“关系确定环节”予以验证。

2、(比附)关系确定环节。前面已经初步实现的比附关系上是否成立,还需要进一步地推进当下焦点位置处所“《小取》”活动之“既有内外循环活动历程”中,遭遇阻碍,并再次借助“外在引入”的同一位置处所“名实”关系予以验证,这种反复验证直到最后夯筑和确立起了“能比附的信念”——这种“能比附”,可谓之以“是”,但这里的“是”本质就是焦点位置处所当下“内外比附循环活动”顺利实施得到促进为前提,就其中顺利实施进程中,作为“外在引入”的名实活动自身先天具足的比附关系则有何种改变,在其体验中可谓之以“是”或“非”;反之谓之以“不是”,在这个体验过程中,作为其从其外在引入“名实”止境具足“内比附活动”自身先天具足的比附关系则也有“是”或“非”。

以上是我对本章中墨家“全新比附活动”方法给予的全新总结,如果这种全新总结能够成立,据此可获得解读本章一个全新视角。可以将本章分成两大部分。“夫物或乃是而然,或是而不然;或不是而然;或一周而一不周;或一是而一不是也”这句是第一部分。这部分可视为本章的总纲。剩余的则可视为第二部分,分别按照其上面总纲五条目分成五小节。

1、白马,马也;乘白马,乘马也。骊马,马也;乘骊马,乘马也。获,人也;爱获,爱人也。臧,人也;爱臧,爱人也。此乃是而然者也。

本小节是围绕“是而然者”展开论述。作为比附方法本身之“是”,通“事”。以“白马,马也;乘白马,乘马也”为例。“白马”可视为当下亟待修缮之“小取”焦点位置处所上之内外循环比附修缮活动,按照“白马,马也”选择出相应的“最字事件”——“白马事马”之“事”,其顺利实施进程必然给予和展现出其所涵容的“描述事件”,该“描述事件”在名学上具足为“白马”比附于“马”,这样的“比附”关系名学陈述形态可陈述为“白马是马”。这里的“是”承载的“比附关系”所在描述事件,先天地就已经涵容在相应的“最字事件”中。而“描述事件”也先天地不同程度上“遮蔽”住“最字事件”。也就是说,作为“白马是马”之“是”,在“白马”这个焦点位置处所之“最字事件”中给予和呈现出来的。是反思“最字事件”曾经历史形态之反思活动中推进至于当下,给予在反思和被反思的描述活动事件中实现出来的。唯有在“描述事件”活动中,“白马”和“马”同时具足在“描述事件”中展示出相应“白马是马”这样比附关系。因此作为基本的“白马是马”这对比附关系,直接在“描述事件”体验活动中给予和呈现,实则是以“最字事件”顺利实施进程这个修缮活动为前提的。那么,作为“白马”比附“马”,不是通过二者“物像”之“相近性”夯筑和确立起来的,而是直接以“最字事件(有限度)顺利实施”呈现给予出相应的“描述活动事件”夯筑和确立出来的。如果仅仅只是停滞于“最字事件(有限度)顺利实施进程”夯筑和确立出“白马是马”这个比附关系,这样的比附关系不是“《小取》”方法,而是“《大取》”修身方法。因为“白马”这个焦点位置处所先天-既有之“最字事件”直接实现出“白马,马”比附活动,是依据“《大取》”修身活动实现的,是不能谓之以“《小取》”修身方法的。想要谓之以“《小取》”修身方法,必须要及时增益“《大取》”修身方法活动内容。为此,墨家围绕“描述活动事件”为中心,直接增益了另一相关描述事件,并直接涵容在先前“最字事件”中。

墨家也就围绕“白马”这个客体物像标志之“变易”活动(象),(引入)增加了另一“乘白马”之“乘(象)”。于是“白马事马”之“事”,因为增益了“乘”,产生了相应的变化(可谓之以“然”)。这种变化就直接体现为“是而然”。所谓“是而然”是说,增益的这个“描述事件活动”内容——“乘”,也同时直接涵容在先天“最字事件”中(白马是马之“是”中),并不改变“白马是马”之“是”系词属性。增益的内容,并不改变“白马是马”之“是”前提下,直接涵容新增益的“乘”之事件入于“最字事件”中。这就是所谓的“是而然”。

以此类推,“骊马,马也;乘骊马,乘马也”,“获,人也;爱获,爱人也”,“臧,人也;爱臧,爱人也”可一一而解。

仅仅就“是而然”者所实现的“增益”内容来看,它并不改变“是而然”之“是”之本原属性,这一点,我要特地提出来。

2、获之事,人也;获事其亲,非事人也。其弟,美人也;爱弟,非爱美人也。车、木也;乘车,非乘木也。入船,非入木也。盗人,人也,多盗,非多人也。无盗非无人也。奚以明之?恶多盗,非恶多人也;欲无盗,非欲无人也。世相与共是之,若若是,则虽盗人人也,爱盗非爱人也;不爱盗非不爱人也;杀盗人非杀人也,无难。“盗”无难矣。此与彼同类,世有彼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非之无故也。焉所谓内胶外闭与心勿空乎?内胶而不解也。此乃是而不然者也!

本小节围绕“是而不然者”展开论述。以“获之事,人也;获事其亲,非事人也”为列。这里的“获之事,人”的“获”指男仆。“事”,特指“获伺奉主人”这项专职工作。“获事,人也”翻译过来,就是“男仆伺奉其主,是伺奉人”。“获事其亲,非事人也”,翻译过来,就事“男仆伺奉父亲,非伺奉人(与‘获之事人,当不能完全同类’)”。我们按照上面比附方法来解释,那就事“获伺奉其主”可比附于“侍奉人”,这种比附关系背后“最字事件”顺利实施进程,延伸至于其所涵容的相应“描述事件”中,则可展示为“是”。

围绕比附关系之“是”对应“描述事件”为中心,倘若增益(引入)其相应“描述事件”内容——直到将其“描述事件”活动内容增益乃至改变为“侍奉亲人”,则增益为“伺奉亲人”这部分描述活动内容,则是无法“完全涵容”在同一“最字事件”中的——只能涵容住“侍奉人”而不能涵容住“侍奉亲人”。故而在比附关系上只可谓之以“非”,也就是只可谓之以“不然”。以此类推,“其弟美人也;爱弟非爱美人也”“车,木也;乘车,非乘木也。入船,非入木也。盗人,人也,多盗,非多人也。无盗非无人也”。墨家特地强调了“是而不然”这样类比附方法,还可以进一步推及至于“恶多盗,非恶多人也;不爱盗非不爱人也;杀盗人非杀人也”这类关于“盗”之名学论题也应该成立。“‘盗’无难矣”这句中“盗”,特指“恶多盗,非恶多人也;不爱盗非不爱人也;杀盗人非杀人也”关于“盗贼”命题。“此与彼此同类”的“彼”特指“获之事,人也;获事其亲,非事人也。其弟,美人也;爱弟,非爱美人也。车、木也;乘车,非乘木也。入船,非入木也。盗人,人也,多盗,非多人也。无盗非无人也”系列议题。“此”专指关于“盗”系列议题。“墨者有此而非之无故也”,这句强调墨家坚持“盗贼”系列议题立场,受到来自它名学家们的非议,非议其“无故”,这是站不住脚的。“焉所谓内胶外闭与心勿空乎?内胶而不解也”这条是墨家针对其它学派的责难,并认为其它学派之所以责难,在于其秉持先入为主的错误见解,这种先入为主的心灵状态,墨家特谓之矣“内胶而不解也”。

仅仅就“是而不然者”这类比附关系而言,墨家增益的“描述内容”并不改变“小取”焦点止境先天-既有的比附关系结构,其所改变的“描述内容”,仅仅是“增益”这部分描述内容为中心的比附关系有所改变。

3、夫且读书,非读书;好读书,好书也。且斗鸡,非斗鸡;好斗鸡,好鸡也。且入井,非入井;止且入井也,止入井。且出门,非出门也;止且出门,止出门也。若若是,且夭,非夭,止且夭,寿也。有命,非命也;非执有命,非命也。无难矣。此与彼同,世有彼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众非之无也故。焉所谓内胶外闭与心勿空乎?内胶而不解也,此乃不是而然者也!

这一小节不再围绕“是而然”或“是而不然”,而是直接围绕“不是而然者也”展开论述。也就是说,作为“小取”焦点止境比附关系以“不是”方式给予出来的。而且还特地加入了一个“时态”因素在其中。以“夫且读书,非读书;好读书,好书也”为列。“读书”作为“小取”焦点止境,就其“最字事件”给予的“描述活动内容”展示出比附关系“且读书”不能比附与“读书”,故而就“且读书”和“读书”之间只能谓之以“非”,而不能谓之以“是”。再将“且读书”和“读书”之间比附关系含蕴的“描述事件”,人为地去掉“且”这个时态因素,增益(引入)相应“好”,减损相应“读”——这一系列“描述活动”增益或减损。于是作为“小取”焦点止境从“且读书”和“读书”比附关系转换为了“好读书”和“好书”之间比附关系。

因此,本条“增益、减损描述活动内容”之事件来说,有“增”还有“减”,作为方法论意义上“增益或减损”,是发挥到极至了。经这样一番“减损”或“增益”方法的发挥——都是“引入外在名实活动具足内外循环比附活动”,作为先前焦点止境比附关系,原先比附关系展示为“非”,现在则演变成为了“是”,这其中系列转换,最终本条只能陈述为“不是而然者也”。以此类推,“且斗鸡,非斗鸡;好斗鸡,好鸡也”“且入井,非入井;止且入井也,止入井”“且出门,非出门也;止且出门,止出门也”可一一而解。

“若若是”,翻译过来,就是“如果上述议题论述成立”,那么“且夭,非夭,寿夭也。”(这句当为“且夭,非夭;止且夭,寿(止夭)也”),“有命,非命也;非执有命,非命也”,这类议题也应该成立了。这里“有命”是说,名学上“有命”还没有真正最后实现出来,在时态上也只是一个“未完成的状态”,就可以站在“完成状态”在比附关系上谓之以“非”。在这个前提下,对“非”之“描述活动”内容,予以“增益或减损”,首先针对“有命”增益“执”而成“执有命”,再增益为“非执有命”,也就必然会在比附关系上能比附“非有命”。以此类推至于“且夭,非夭;止且夭,寿(止夭)也”“有命,非命也;非执有命,非命也”墨家坚持的这类命题,也是符合“不是而然者也”。

仅仅就“不是而然者”这类比附关系而言,墨家增益(引入)的“描述内容”并不改变“小取”焦点止境先天-既有的比附关系结构,而且连同增益的“描述内容”为中心,其相应比附关系也没有发生相应改变。

4、爱人,待周爱人而后为爱人(兼爱)。不爱人,不待周不爱人。不周爱。因为不爱人矣。乘马,不待周乘马然后为乘马。有乘于马。因为乘马矣逮至不乘马。待周不乘马而后不乘马,而后“不乘马”。此一周而一不周者也。

本小节围绕“一周而一不周者”展开论述。以“爱人,待周爱人而后为爱人”为列。这里的“爱人”,既有“别爱”也有“兼爱”,什么情况下,“爱人”可比附与“兼爱”。那就是“爱人”必须要涵盖“全体人”——“周爱”,才可谓之以“兼爱”。所以“爱人”要比附与“兼爱”,就必须要“周遍所有人”以后,才能比附与“兼爱人”。这里的“小取”焦点止境位置处所之客体物像之象,就是“爱人”。就其作为比附活动之“最字事件”来说,就是“爱人历程”。这个“爱人历程”在其描述活动属性中,唯有加上(引入)“周遍”这个属性后,“爱人历程”才会在其“描述活动”之“事件”中,比附与“兼爱”。所以,“爱人”比附与“兼爱”,唯有在其比附关系之“事”中,增益“周遍”属性,才能成立。反之,围绕“爱人是兼爱人”之“事”,及时增益并直到替换成为相反属性“最字事件”——“不爱人”,则比附关系也相应变为“不周爱人”。以此类推“乘马”,则“一周而一不周者”亦成立。

仅仅就“以周而一不周者”这类比附关系而言,墨家引入(增益)的“描述内容”已经直接改变“小取”焦点止境先天-既有的比附关系结构,而且连同增益的“描述内容”为中心,其相应比附关系也发生相应改变。

5、居于国,则为居国;有一宅于国,而不为有国。桃之实,桃也;棘之实,非棘也。问人之病,问人也;恶人之病,非恶人。人之鬼,非人也;兄之鬼,兄也。祭之鬼,非祭人也;祭兄之鬼,乃祭兄也。之马之眇则谓之马眇;之马之目大,而不谓之马大。之牛之毛黄则谓之牛黄;之牛之毛众,而不谓之牛众。一马,马也;二马,马也。马四足者,一马而四足也,非两马而四足也。一马,马也,马或白者;二马而或白也。非一马而或白。此乃一是而一非者也。

本节围绕“一是而一不是者”展开论述。以“居于国,则为居国”为列。就其“小取”止境则为“居于国之某地”之“居住”状态才能成立。“居于国之某地”直接比附于“居国”,可谓之“居于国是居国”这种比附关系涵容之“是”,只能围绕“居住”关系才能成立。倘若通过将其“是”之“描述事件”替换成“拥有”(这里的围绕“描述事件”予以的增益和减损,直接推进到了“替换”程度上来,用今天逻辑体系来衡量就是直接改变系词),则这种比附关系则不成立。也就是说,“居于国是居国”,推演至于“有国”比附关系上,只能谓之以“非”。以此类推,“桃之实,桃也;棘之实,非棘也”“问人之病,问人也;恶人之病,非恶人”“人之鬼,非人也;兄之鬼,兄也,祭之鬼,非祭人也;祭兄之鬼,乃祭兄也”。“之马之眇则谓之马眇;之马之目大,而不谓之马大”。“之牛之毛黄则谓之牛黄;之牛之毛众,而不谓之牛众”“一马,马也;二马,马也。马四足者,一马而四足也,非两马而四足也”。“一马,马也,马或白者;二马而或白也。非一马而或白”这些名学议题,也都能成立。

全文到这里结束。从上面五条目前后关系来看,作为全新的比附方法而言,从“其乃是而然”到“或一是而一不是”,就其围绕“描述活动”内容的“增益或减损”(引入)尺度在逐步加大的。其中“是而然”“是而不然”“不是而然”,都没有改变“小取”焦点止境先天-既有的“比附关系”。“一周而一不周”开始强调“增益或减损”(引入)描述事件活动内容,直接改变“小取”焦点止境先天-既有“比附关系”。而“一是而一不是”则强调,“增益或减损”可推进到直接“替换”程度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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