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真的有毒吗?

这是无疑的!《淮南子?修务训》言:“神农乃始教民……尝百草之滋味,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毒”在这里指能带来强烈反应的药草。

《神农本草经》将所载的种药物按其有毒与无毒分为上、中、下3品。上品无毒,大多为补虚扶正之品;中品有毒或无毒,为补虚扶弱或祛邪抗病之品;下品多有毒,为祛邪攻积之品。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亦将中药毒分为“大毒、有毒、小毒或微毒”四类。

隋朝《诸病源候论》明确指出”毒有大小”。唐代王冰《次注黄帝.素问》提出"大毒治病十去六,常毒者治病十去七,小毒治病十去八,无毒治病是十去九”。至今仍为指导临床用药的重要原则。

药物的有毒与无毒理论,同四气五味一样,成为指导临床用药的基本原则。

如将“毒”与“药”的多种关系进行整合梳理,不难发现中药之“毒”有以下涵义:

毒即是药,无毒不药

毒是各种药物的别称,即“毒即是药”,如《素问?移精变气论》所云:“毒药治其内,针石治其外”。《冠子·环流》也说“积毒为药,工以为医”。

“毒即是药”是深入抽象、阐述了对药物属性的思考。《素问?宝命全形论》中云:“一曰治神,二曰知养身,三曰知毒药为真,四曰制砭石小大,五曰知府藏血气之诊。五法倶立,各有所先。”

“知毒药为真”,意为知道药物的真正属性,《圣济总录?中药毒》中补充说明:“然药无毒,则疾不瘳。《内经》所谓知毒药为真者,乃用药之要也。”

“毒”是药的属性,是药物治疗疾病应具备的属性,这与之前王冰“攻其病则谓之毒药”的观点相呼应。“毒即是药”的认识与“攻病”紧密相连,与之相近,张介宾在其著作中提出:“毒药者,总括药饵而言,凡能除病者,皆可称之为毒药”、“是凡可避邪安正者,均可称为毒药,故曰毒药攻邪也”。

如乌头有大毒,但正常量使用,不但不能毒害人体,还可收散寒止痛之功。砒霜有毒,却是治疗皮肤病的特效药。

西方人指责中成药里重金属超标,有毒。然而含重金属矿物药是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组成部分,如朱砂、自然铜、石膏等入药是中医的传统,《神农本草经》就有记载。经过数千年的临床实践,医家临床上应用矿物药治疗病症,常能起到一般药物所没有的积极作用。朱砂的汞是硫化汞,非游离汞,西医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如《名医别录》中指出丹砂无毒,孙诒让在《周礼正义》中提出“盖五石之药,咸气性酷烈,故谓之五毒,不必皆有毒也”。“五毒”指“石胆、丹砂、雄黄、礜石、磁石”,而“五药”指“草木虫石谷”。朱砂在临床上主要用于危、急、重病症。“成药三宝”安宫牛黄丸、局方至宝丸、紫雪丹的配方中都含有朱砂。

毒是药物的偏性

人和万物都得天地一气而生,但人得天地之全性,草木得天地之偏性。

中药之辛、甘、酸、苦、咸之五味,各有所偏,临床用其偏补人之偏,补偏救弊,以达治病之目的,然若用之不当,服用过多,则可产生副作用。

明代医家张介宾认为:“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者,因气味之有偏也。”张介宾明确将药的治疗作用归结为偏性,药之所以能够祛邪疗疾,是因为具有某种偏性,人会生病也是因为存在某种偏性,故以偏纠偏,而“毒”就是药的偏性,这与之前《卫济宝书》云:“猛烈之疾,以猛烈之药,此所谓以毒攻毒也”相一致。

在《景岳全书》中张介宾以仲景为例,认为今人对中药之“毒”的认识尚未通透,“故仲景诸方以此为首,实千古之独得者也。今见后人多有畏之为毒药而不敢用,又有谓夏月不宜用麻黄者,皆不达”。

张介宾从中药之“毒”认识入手,对难题有了较好的解决。进而张介宾提出“偏性”亦可阐述单味药在各个方面的作用程度,即对毒性大小与药物性味关系有了补充说明:“又如药之性毒者,何可不避?即如《本草》所云某有毒、某无毒,余则甚不然之,而不知无药无毒也。故热者有热毒,寒者有寒毒,若用之不当,凡能病患者,无非毒也。即如家常茶饭,本皆养人之正味,其或过用误用,亦能毒人,而况以偏味偏性之药乎?”

景冬阳亦认为“一药之生,得其寒、热、温、凉之气,各有偏至,以成其体质,故曰药。药者,谓之毒,设不偏,则不可以纠偏也”。

中药有毒,是医者之过

古人说:“药之害在医不在药”。离开中医的整体观,不懂辨证论治和君臣佐使,乱用或滥用中药,就容易出问题。诚如清代医家徐灵胎所言:“虽甘草、人参,误用致害,皆毒药之类也。”

古来亦有“医不三世,不服其药”之说,意指中医如果没有深厚的中医药知识,不可服其药。

中医中药不是从实验室走出来的,是在千百年的生命疾病实践中形成的,只要遵循辨证论治的逻辑方法,对证候病机性质判断可靠、立法处方吻合病机、保证药材道地的前提下,遵“君臣佐使”的组方原则,中药无毒无害。

中药中毒,非中药之过,原因在医生!

一成不变,墨守成规,违背“随证治之”的辨证论治原则。未对应证候病机和病机性质,做到“虚者补之,实者泻之”、“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及其君臣佐使的组方法度,与病人的病机不相吻合。

一方里药味过多,习惯开大方。而高明的大夫方子常常6-7味药。

未根据药物的归经和升降浮沉特性,使方药适至病所——即古人所谓的“中的”。

未根据相须、相使、相恶、相杀、相畏、相反等药物相互作用的理论,在实际配方中运用相应药物兼制其毒性和偏性,实现减毒增效。

非道地药材,按规定工艺炮制药品。很多中药需经炮制后才可以入药,尤其是一些剧烈性中药,更需炮制以制毒、去毒或改变与缓和药性。不依法炮制或炮制不当,以生代制而致不良反应者甚为多见。

未遵循小量初试、中病即止、慎勿过量,改善过后则要减少或不断调整的原则。中医服药讲究“中病即止”,“有病病受之,无病体受之”,只要在医生指导下,按照安全剂量、用药时间服用,就不会引发毒性反应。而不能当保健品,长期滥用。

比如,历代医家皆畏硫磺有毒而鲜用之。张锡纯却亲身尝验,力主硫磺无毒之论:“盖硫磺原无毒,其毒即其热也”;倪师说现代的中医师不但不敢用硫磺了,连麻黄、细辛、附子也不敢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如《日知录》所说:“古之时庸医杀人,今之时庸医不杀人,亦不活人。”

这实在是中医界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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